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定位在县级区划范围内,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提升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市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申报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以下简称市级集群)须满足基本条件和八方面专项指标,4.具有较强协同创新能力集群近三年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高于10%,8.具有较强治理和服务能力集群设立管委会等运营管理机构,建立了完善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专业化的集群发展促进机制,填写《2023年度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汇总表》《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择优形成“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并考核集群三年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2023年度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各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及可编辑电子版,邮件标题请备注“所在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在认定的2023年度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基础上,择优组织推荐申报2023年度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不再另行组织开展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