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浮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30%,不予补贴,对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拟订补贴基准,可适当上浮补贴标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标准,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等人员取得当地培训补贴目录内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照当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给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当地培训补贴目录外但在省定目录内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在省和当地目录范围内的职业(工种)不予补贴,系统以实际申领补贴时间计算补贴次数,对有培训备案要求的以备案时间、无备案要求的以申请时间判定补贴对象类型和补贴标准等,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可申领不超过3次培训补贴(含职业培训补贴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次数),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已发布当地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