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高企办发〔2023〕10号),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若企业在提交认定申报资料后发生名称变化的,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到推荐部门时间为准,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部分进行自我评价,申报企业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按照系统提示和流程填写高企认定申请书、上传附件材料、按属地选择推荐部门(以税务部门管理属地为准),推荐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省高企认定办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省高企认定办通知要求,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站进行认定报备,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见附件1),2.各县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在各批次申报截止后5日内完成实地核查和推荐报送工作,4.市科技局和有关单位不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个人或社会组织作为高企申报认定的代理代办机构,联系人:市科技局马强联系电话:0917-3260241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docx宝鸡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