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管理部门:为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工作,请根据《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细则》及第四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公告要求,一、申报标准(一)创业企业类1.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2)主营业务属于我省“十强”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企业产品(服务)属于我省“十强”产业重点支持方向,(3)企业发展满足以下之一:①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4)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和人才意识,2.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3)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二)创业团队类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1.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在海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具备创业企业类申报人选条件第(2)(3)(4)条款明确的相关条件,2.拥有项目属于我省“十强”产业重点支持方向,填写《2023年创业大赛拟申报人选信息表》于5月26日之前报送市科技局人才科,附件:2023年创业大赛拟申报人选信息表.xls具体申报事项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