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02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以及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筑人社通〔2017〕167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23年4月,我区共涉及城镇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20家,2023年5月17日通过乌当区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意拨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共计: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叁佰壹拾捌元捌角整(¥1,128,318.80)(其中岗位补贴¥530,社会保险补贴¥597,606.80,)以上补贴,乌当区人社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审核各用人单位的申请拨付资料,申拨资料完整、有效,均符合拨付条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4日止,如有异议请联系乌当区就业局就业援助科,联系人:杨增江(电话:18111812677)谢光艳(电话:13511970098)附件:2023年4月城镇公益岗公示附件.xlsx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