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1〕201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1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申报指引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1]84号)精神,我局印发《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通知并开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1]259号)、《关于印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2021业务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1]475号),组织各县(市、区)申报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扶持资金,现将广东省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3月9日-3月1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广东省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汇总表揭阳市商务局2022年3月8日(市商务局外贸科:联系电话:876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