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23年3月1日起启动汉川市市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一、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二、补贴标准及期限1.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费,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3.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享受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起算),三、申报资料1.《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审批表》及附件,6.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再次申报仅须提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审批表》及附件,四、申请程序及时间1.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就业登记(在汉川市人力资源市场办理),社保补贴初次享受月份自就业登记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