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支持电子商务发展16条政策措施重金奖励符合条件的行业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重点项目近日,围绕电商企业主体培育、促进扩大网络销售规模、推动电子商务示范建设、推动数商兴农、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16条针对性支持措施,且上一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10亿元、5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批发零售企业,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对新增获评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0万元、50万元,在国家年度综合评价中获评为A级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奖励50万元,对新增获评的广西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在自治区年度综合评价中获评为A级的示范基地,给予奖励50万元,对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不超过项目上一年度或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奖励(已获得同类奖励的项目除外),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为200万元,《通知》在加快发展电商直播、大力推动数商兴农、培育网络零售交易平台、培育网络零售主体、强化电商培训服务、促进电商快递协同、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完善电商地方标准、实施网络促销计划、加强金融融资服务、培育引进电商人才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