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补助的通知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补助申报工作,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且住所位于云南省的商标持有人,每个注册人补助1万元,首次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且住所位于云南省的专用标志使用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至附件5),二、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商标注册人或专用标志使用人向各州、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报,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初审汇总后统一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申报材料,省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1.所在州、市市场监管局签注意见的《云南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补助申报表》(附件1),3.商标注册人主体资格证明(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1.所在州、市市场监管局签注意见的《云南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补助申报表》(附件2),2.专用标志使用人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四、申报时间及有关要求请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符合资格的主体进行申报,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东路376号邮编:650228电子邮箱:ynipo@163.com附件:1.云南省地理标志商标补助申报表2.云南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补助申报表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放云南白药集团三七产业有限公司等112户使用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下载口令的通知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放保山比顿咖啡有限公司等121户使用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下载口令的通知5.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放丽江华坪金秋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104户使用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下载口令的通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1日(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处王婼薇0871-64566752)附件【附件1:云南省地理标志商标补助申请表.doc】附件【附件2:云南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补助申请表.doc】附件【附件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放云南白药集团三七产业有限公司等112户使用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下载口令的通知.pdf】附件【附件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放保山比顿咖啡有限公司等121户使用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下载口令的通知.pdf】附件【附件5: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放丽江华坪金秋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104户使用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下载口令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