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招引大项目新引进企业在华安投资文化旅游景区、文化影视基地、休闲康养基地,给予招引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5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新评定为省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5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50万元,新评定为省级观光工厂、省级养生旅游休闲基地、省级体育旅游休闲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四、鼓励发展规上文旅企业新获批纳统的规模以上文化娱乐企业或文化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每年给予奖补10万元,十、鼓励开展研学旅游新评定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