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财政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屏山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屏财函〔2020〕188号)精神,宜宾恒丰丽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申报2022年1-12月吸纳脱贫劳动力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拟拨付宜宾恒丰丽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2人32367.36元(大写:叁万贰仟叁佰陆拾柒元叁角陆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宜宾恒丰丽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申报拟拨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附件:2022年1-12月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花名册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2日附件下载:1.附件:2022年1-12月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花名册.doc【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