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盐农发〔2023〕7号、盐财农〔2023〕10号)文件精神,大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2021年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了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在镇级初审的基础上,大丰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15-68858177,传真:0515-68858191通讯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健康西路15号附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绿色发展奖补申请名单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12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绿色发展奖补申请名单序号申报主体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所在地申报主体类型1盐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91320982674882070T大丰区企业2盐城市大丰区亚军养猪场92320982MA1U316W50大丰区个人3盐城中泰畜牧有限公司91320982MA1UX0L69A大丰区企业4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丰达养猪场91320982MA1MFCNR08大丰区个人5盐城大丰大桥镇桂华畜禽专业合作社93320982570347380T大丰区农民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