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交通安全,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向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反映(书面或邮件形式,需个人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请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示有效期5天(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至2023年5月18日),邮件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01号大连市交通运输局邮编:116021,联系电话:83613552,序号线路内容备注14路、12路、29路、407路拟将长春路北行407路北石道街车站向南迁移50米(附520路北行北石道街站牌),北行4路、12路、29路北石道街车站向北迁移70米,长春路南行407路北石道街车站向南迁移30米(附520路南行北石道街站牌),南行4路、12路、29路北石道街车站向南迁移60米,保障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