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浙贝母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21〕26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曙区浙贝母规模化种植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海农产办〔2023〕1号)文件精神,经农业经营主体(大户)自愿申报、镇(乡)初审和第三方单位审核,现将2022年度海曙区浙贝母规模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补助资金和良种繁育基地种植面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至18日,如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7941,附件:1.2022年度海曙区浙贝母规模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补助资金明细表.docx2.2022年度海曙区浙贝母良种繁育基地种植面积明细表.docx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12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