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台州市财政局2023年5月12日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为推动我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高质量发展,本办法所称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安排,中央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专项奖励资金可以用于奖补资金安排,奖补资金分为新能源车辆运营奖补、绿色配送组织奖补、配送节点建设补贴、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补贴,(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奖补资金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二、奖补对象为台州市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和配送节点、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单位,三、申请新能源车辆运营奖补的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等按照《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新能源车辆运营奖补管理办法》(台交〔2021〕111号)执行,四、申请绿色配送组织奖补的示范企业申报条件,3.示范货车应符合《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管理规范》(DB3310/T78—2021)中的车辆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示范企业实施年度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应当收回相关奖补资金,十、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其工作人员在奖补资金分配、审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附件: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认定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