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现就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数据更新及第一批第二批独角兽企业、第三批瞪羚企业复核工作通知如下:一、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需满足《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所列条件,《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一批独角兽企业名单的通知》(鲁工信中小〔2019〕140号)、《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批独角兽企业和第三批瞪羚企业的通知》(鲁工信中小〔2020〕11号)中公布的企业可申请复核,(二)申报办法申报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按照企业自主申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并遴选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的程序进行,新申报和申请复核企业填写《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附件1),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6月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请书包括佐证材料(以上均需纸质版一份、PDF扫描版一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推荐企业的材料进行复核,二、有效期内瞪羚企业数据更新为深入摸清瞪羚企业发展情况,现结合年度培育认定工作组织对有效期内瞪羚企业进行信息数据更新和调研,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企业填写《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情况调查表》(附件3)、反馈《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提纲》(附件4),切实把组织推荐省瞪羚、独角兽企业,(三)经认定的瞪羚、独角兽企业有效期为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联系人:朱来响、袁涛电话:0531-51782710艾丽丽电话:0531-88765971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创业指导处附件:附件1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docx附件2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xls附件3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情况调研表.xls附件4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提纲.docx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