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东人社发[2020]51号)文件精神,按照《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东城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城府字[2021]5号)规定,东城街道2023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经“企业申请阶段”、“企业推荐阶段”后,按照《东城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工业生产企业类,工业产值每1亿元计1分,纳税额每400万元计1分,每计满5分可分配一个名额,不够5分的不予分配,共5个名额可供分配,现对申报的7家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1《东城2023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报企业名单》),对申报企业提交入户申请的名单一并予以公示(见附件2《东城2023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者名单》),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止,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反映,受理部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联系地址:东城街道东城路571号联系电话:22331806附件:东城2023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者名单.xlsx东城2023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报企业名单.xlsx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