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设立首届辽宁省戏曲名家工作室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3〕63号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厅机关相关处室:为进一步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发挥戏曲名家专业优势和传承示范带动作用,根据《辽宁省戏曲名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辽文旅办发〔2023〕18号),2023年设立首届辽宁省戏曲名家工作室,在全省戏曲院团、艺术院校、非遗保护机构申报基础上,设立首届辽宁省戏曲名家工作室5个,申报单位:沈阳大学评剧艺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大连京剧院,申报单位: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申报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蒙古贞乌兰牧骑),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依据《辽宁省戏曲名家工作室管理办法》与5位戏曲名家及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协议,促进辽宁戏曲艺术传承发展,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