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现将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潮工信〔2023〕51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拟支持的政策任务按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有关要求(一)请各镇(场)、开发区组织辖区内项目库的申报工作,按2024年项目库拟支持的政策任务、工作指引和相关要求等,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入库,并要求申报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于5月21日前、申报应收账款项目的企业于6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及电子版光盘,(二)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请项目申请单位应对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并提交申报资料,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负责,逐页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的核对情况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三)请各项目单位及时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login)进行项目填报,入库项目应按省财政厅“数字财政”项目库管理系统有关要求上线填报,对未按时按要求上报项目的,原则上2024年预算编制时省财政将不予安排,附件: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潮工信〔2023〕51号)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3年5月11日(联系电话:5818617,邮箱:cagkqyg@163.com)附件:附件: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潮工信〔2023〕51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