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浙农社发〔2022〕1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号)文件精神,经班子会研究决定,下达2022年未来乡村试点创建奖补资金180万元,其中大均乡大均村90万元,大漈乡大漈村9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现将2022年未来乡村试点创建奖补资金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7日,附件:2022年未来乡村试点创建奖补资金计划表.xlsx联系人:雷杰伟联系电话:0578—5620697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