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2019〕1号)、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7号)文件针对公益岗位1月份32人补贴79280.85元,2月份28人补贴67753.16元,3月份32人补贴51595.49元,4月份16人补贴40267.52元,以及就业见习1-3月份151人补贴425454元予以公示,附:公益岗位1-4月支出明细与就业见习1-3月明细2023-0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