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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非国有企业工程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05-11
现就做好2023年度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非国有企业工程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一)人员范围1.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符合工程系列正高级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2.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符合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3.建设工程中级工程师:在我省省直单位(不含具有建设工程中级自主评审权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符合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4.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在我省非国有企业从事相应工程技术工作,二、有关政策(一)申报评审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按照《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工信人事字〔2022〕71号)(2022年修订版)执行,申报评审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按照《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赣建人〔2022〕4号)(2022年修订版)执行,申报评审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按照《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赣建人〔2022〕5号)(2022年修订版)执行,(三)从机关(含参公单位)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可按照《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持有工程系列其他专业职称(不含非国有企业工程系列)申报高一级建设工程专业职称无需转评,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三、个人申报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在申报系统“个人信息”中的“现从事何种工作”栏选择“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技术管理”三个岗位之一填写,对单位职称推荐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和对申报人信息材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进行承诺,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与填报内容一致、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且有单位审核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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