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3号)、《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州市属国有企业采购行为的通知》(湖国资委〔2022〕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中介服务交易,自通知之日起,各有关单位涉《湖州市网上中介超市交易管理办法》(湖跑改办字〔2019〕76号)明确的中介服务采购事项,按有关规定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分散服务市场)、乐采云平台、绿色交易(浙交汇)”等平台交易的,需在相应平台进行交易、备案,安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3年5月9日3566957-59137-580-其他文件(部门、乡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