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环委办《关于细化平凉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料组合类别的通知》(平环委办督字〔2023〕4号)文件精神,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原《平凉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区政办发〔2020〕4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平凉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高政策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3年5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崆峒分局,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北后街19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310室,邮编:744000,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下列电子邮箱:670107782@qq.com,联系电话:0933-5939067附件:《平凉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5月1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