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各规上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按照西安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2023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报对象,在西安市境内注册纳税,运营3年以上、近2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稳步提升的规模以上工业或生产性服务业(含农业龙头企业)民营企业,按照《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详见http://gxt.shaanxi.gov.cn/tzgg/90010.jhtml)执行,资料按照《2023年省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明确的格式和顺序双面打印胶装,在书脊处标明“西安市××区县(开发区)××企业”,压缩包命名为“××区(县)2023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资料”,压缩包内单个企业PDF文件命名为“西安市××区县××企业”,此次申报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具体动作,也是引导辖区内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的务实举措,请各民营企业积极申报,请各企业于2023年5月16日前按照申报要求将纸质资料报送至秦创原工作部,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1.2023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资料基础信息汇总表.xlsx2.2023年省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清单.pdf联系人:卢向洪联系电话:13092960609邮箱:273061637@qq.com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空港)工作部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