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着力纾解企业困难,增强精准性针对性,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云南省财政厅对2022年底到期后延续实施和2023年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降社保费政策、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信心,【享受主体】拥有或管理符合标准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优惠内容】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政策执行期】自2018年7月10日起执行,【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号)【办理方式】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来源:云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