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关于实施〈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建质安〔2010〕81号)、《关于修改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质安〔2014〕58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建质安〔2018〕250号)》文件要求,对2019年前取得施工许可进行评价的工程项目有0项,二、2022年2月,对2019年后取得施工许可进行第一次节点达标评价的工程项目有5项,其中评价得分率达到85%或以上的工程项目共0项(评价为通过),占0%(详见附件1),评价得分率未达到85%的工程项目共5项(评价为不通过),占100%(详见附件2),三、2022年2月,对2019年后取得施工许可进行第二次节点达标评价的工程项目有1项,其中评价得分率达到85%或以上的工程项目共1项(评价为通过),占100%(详见附件3),评价得分率未达到85%的工程项目共0项(评价为不通过),占0%(详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