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9〕248号)和《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54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第一批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获得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的中山市企业,相关企业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进行申请,点击本申报通知下面的“我要申报”按钮自动跳转至“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申报,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企业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及所有附件资料,市科技局会同镇街科技主管部门随机抽取部分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工作,三、申报材料要求(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申请表》(系统生成),四、系统操作流程企业登录一体化系统→导航栏选择“申报管理”→“项目申报”→选择“填写申报书”→选择“新增项目申请”→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五、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4月8日,镇街和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4月15日,提交纸质截止时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