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在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西滩片区内建设广东材料谷·高栏港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特此公示,项目名称:广东材料谷·高栏港项目项目位置: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西滩片区申请用海单位:珠海金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用海概况:用海类型为其他工业用海,申请用海面积35.4785公顷,全部为建设填海造地(位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已备案区域),申请用海期限50年,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