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省级产业园: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3〕9号)的要求,现就组织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申报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高度重视,按照《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细则》(见附件)有关内容,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入库申报,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各申报企业需于5月17日24时前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填报申报材料,须确保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二)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园区(集聚地)企业按照要求编制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出具企业在园区(集聚地)四至范围、企业建成投产时间、企业产业转移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后,(三)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指导属地园区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出具审核意见向我局行文推荐上报(附企业申报资料),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18日前将企业入库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六份,附光盘或U盘)、审查意见、推荐文报送至我局工业园区科,附件:湛江市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细则.zip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28日(联系人:戴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