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樟政办规[2022]8号)的试运行情况,结合县委县政府金融大会的会议精神,要求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及面,提高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惠度,同时,要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日常监测和定期评估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增减,现将2023年永泰县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10日公示电话:0591-24832127来电、来访接待时间:正常上班时间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