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概念定义)弹性年期出让是指综合片区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企业生命周期及产业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出让年限,并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分段出让给土地使用人的供应方式,土地使用人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达到约定条件并经过综合评估后,土地使用人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达到约定条件并经过综合评估后,第三条(适用范围)采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的工业、仓储类产业用地项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土地供应前置条件拟定土地供地方案,明确供应方式、供应期限、开发建设条件、规划条件、综合评估、出让(租)金、缴款时间和方式,以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土地的续期价款,第八条(合同到期及续期)以弹性供应方式供应的土地,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导致土地使用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开竣工或达到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条件的,第二条(概念定义)弹性年期出让是指综合片区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企业生命周期及产业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出让年限,并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分段出让给土地使用人的供应方式,土地使用人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达到约定条件并经过综合评估后,土地使用人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达到约定条件并经过综合评估后,第三条(适用范围)采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的工业、仓储类产业用地项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土地供应前置条件拟定土地供地方案,明确供应方式、供应期限、开发建设条件、规划条件、综合评估、出让(租)金、缴款时间和方式,第八条(合同到期及续期)以弹性供应方式供应的土地,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导致土地使用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开竣工或达到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