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教〔2022〕12号泰顺县柳峰乡人民政府:为加快推进省级生态牧业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1〕11号)文件精神,决定将第二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00万下达给你乡,请严格按照《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7号)文件相关规定和签订的《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任务合同书》加强资金管理,履行好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职责,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8日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