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教〔2022〕11号各有关学校: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浙财教〔2013〕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经费的通知》(浙财教〔2015〕97号)、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扶持泰顺石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泰政办〔2020〕64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2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及学生资助资金430.7225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本款列2022年支出时列“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类级下相关预算科目,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围,请你们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禁止移用、挪用,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附件:2022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及学生资助经费明细表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教育局2022年3月8日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3月9日印发附件:2022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及资助经费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学校名称项目名称学生人均标准金额备注号人数1国家助学金3001000元/学期30浙财科教〔2021〕44号泰顺县职业教育中心(高一、高二)生均公用经费25201350元/学期340.2浙财科教〔2021〕44号石雕生活补助90300元/月13.5教育局-学生资助(高三)2-6月份石雕免费295665元/学期.(免住宿费300元/学期,免代管费365元/学期,泰政办〔2019〕64号)19.6175浙财科教〔2021〕44号办学资助2泰顺县城关中学生均公用经费2031350元/学期27.405职教中心-职业教育专项(城关教学点)合计3408430.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