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我局拟对2021年第二批通过审核的申报项目进行资助(共11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名单有异议或认为存在不宜进行资助的情况,可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公示期: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6日受理单位: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教育局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307室联系人及电话:彭小姐,(0769)22892037电子邮箱:kjk2021@ssl.dg.gov.cn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教育局2022年3月8日附件:1.附件: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2021年第二批拟资助单位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