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大委办发〔2015〕34号)要求,我市每年遴选一批高技能人才赴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著名企业进修深造,有效提升我市高技能人才素质,二、征集原则和条件面向各有关企业、职业院校及公共实训基地广泛开展征集,坚持实事求是、学用一致的原则,注重实效,以切实提高我市高技能人才素质为目标,立足我市经济社会产业发展需要,提出确切的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需求,选派单位应符合税务登记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或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条件,进修人员应为在企业从事一线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中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实习指导教师,三、有关要求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工作是我市人才政策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高技能人才进修学习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