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海南省科技资源库(馆)和科学数据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海南省科技资源库(馆)和科学数据中心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资源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科技部与财政部印发的《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8〕48号)、《海南省科技条件平台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2〕1号)和海南省财政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对省科技资源库(馆)和科学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和开放共享服务等给予必要的支持,(五)指导省直有关部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开展资源平台建设及与共享网的对接工作,(三)组织推荐本部门或本地区拥有科技资源并具备服务条件的平台通过共享网公布科技资源目录及相关服务信息,(四)负责资源平台在线服务系统建设和运行,具有保障运行服务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共享服务机制,(二)资源平台认定程序1.依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编制《海南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认定申请书》,4.2019年1月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认定的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第十五条依托单位要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资源平台运行管理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管理制度,直接纳入省级资源平台的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科技资源整合能力、服务成效、组织运行管理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第十九条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对资源平台上年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依托单位应如实提供运行服务记录、服务成效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