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应急管理局:你局《关于提请审查批复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南应急综〔2023〕47号)收悉,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性质认定、责任处理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二、请有关单位依照职责权限做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含不在建议名单内的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的追责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并将落实情况抄告市应急管理局,三、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要组织开展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防范事故发生,附件: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南平市人民政府2023年4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1、附件: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