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南京市创新产品申报和2020-2021年南京市创新产品复核工作,申请单位须依法在本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3月31日),原则上每家申请单位只能申请1项产品,2020-2021年南京市创新产品复核工作与2023年南京市创新产品申报工作合并开展,本次复核范围为《南京市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有效期自2020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日、2021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4日的创新产品(详见附件2),申请复核的单位可不受限制,同步申报2023年南京市创新产品,二、申请产品基本条件1.产品或其核心技术具有近五年(截至2023年3月31日)获得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三、申请材料申请单位须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材料,3.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南京市创新产品申请信用承诺书,点击网页中部“公共服务平台”模块中的“南京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平台”进入申请页面,线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31日,于2023年6月7日前报送至南京市创新产品推广办公室,五、相关要求1.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须通知所有2020-2021年南京市创新产品参加本次复核工作,QQ:1972809954附件:1.南京市创新产品申请汇总表2.2020-2021年南京市创新产品名单3.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联系方式南京市创新产品推广办公室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