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清退工作的通知各参保人员或其直系亲属:为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参保人养老保险合法权益,我中心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计划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达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清退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时间:2023年5月12日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2日,我省“金保工程二期”社保一体化系统切换期间暂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服务),二、办理地点:攸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养老保险D7号、D12号服务窗口,三、办理所需材料:(一)参保人员死亡,办理个人帐户终止业务所需材料清单:1、到乡镇(街道)劳保站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及丧葬抚恤金)申领表等相关表格,2、办理人(即继承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火化证或医学死亡证明等参保人死亡信息纸质资料,(二)参保人员健在,办理个人帐户清退或合并业务所需材料清单: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参保人委托他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咨询电话:遗属待遇业务咨询电话:0731-24252732个人账户业务咨询电话:0731-24251522附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达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参保人员名单攸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