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5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沪府办规〔2023〕1号),结合本市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以高效能监管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建立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的规范模式和有效监管制度,建立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监管互助、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统一等工作机制,(二)优化生物医药创新全程服务机制,加强生物医药产品和化妆品注册指导服务工作站建设,成立市药品监管局服务生物医药创新发展领导小组,8.加强生物医药产品和化妆品注册指导服务工作站建设,出台实施《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重心前移持续优化医疗器械注册指导服务行动方案(2023—2024年)》,强化精准高效监管运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开展本市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地方立法可行性研究,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我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发展的实践、成效和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