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数字经济基础建设和资源数字化(一)支持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企业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局)(五)支持区块链技术及产业的发展1.支持知名区块链基础平台在呈贡区的推广应用和给予试点示范应用项目补贴,承担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的企业可优先向云南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基金和昆明市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推荐支持,(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职能分工分别负责)(八)鼓励产业数字化转型广泛拓展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按照项目建设实际投入的硬件设备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呈贡区在此基础上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九)开展重点工程应用示范支持企业围绕智慧城市、社区、地铁、高铁等重大工程建设,(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按职能分工分别负责)三、培育数字产业化聚集区(十一)支持设立数字经济园区依托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十二)强化园区基础设施保障企业租赁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的房屋作为自用办公场所的,(牵头单位: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四、招大引强培育市场主体(十四)支持引进数字经济领军企业突出以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区财政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十五)鼓励数字经济企业提升效益对当年地方经济实际贡献度达到20万元(含)且首次入库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责任单位: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十六)鼓励云服务企业扩容呈贡区企业可按照区内云服务商提供的优惠价格购买云服务产品,责任单位: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十七)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壮大巩固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