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来源和使用原则呈贡区财政贴息贴费专项资金是指区财政安排用于小微企业和涉农居民降低贷款成本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应该符合呈贡区的产业政策,第三条管理部门区财政局(金融办)负责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资金拨付,第六条组织领导成立呈贡区财政贴息贴费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条申报条件(一)贷款主体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向驻呈银行申请发放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的,(二)审核程序1.申请人提交贷款贴息书面申请材料至经办银行,5.资金兑现:区财政局(金融办)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第三章担保贴费第十一条扶持政策(一)贷款主体是通过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获得贷款的涉农居民,(二)贷款主体是通过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获得贷款的企业,第十二条申报条件(一)贷款主体通过担保方式向驻呈银行申请发放的贷款,(二)申报贴费补助的贷款主体,第十三条申报材料(一)申请表(政策性担保贷款贴费)一式三份,4.资金兑现:区财政局(金融办)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申报人银行账户,(三)财政贴息贴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办银行及其他涉及工作人员在审核、兑付财政贴息贴费工作中获知的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办公地点:呈贡区古银路45号附件1:呈贡区财政贴息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2:呈贡区担保贴费专项资金申请表(企业)附表3:呈贡区担保贴费专项资金申请表(涉农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