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蜀山区2019年职业培训省级奖补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辖区各民办培训机构:根据《合肥市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财社〔2017〕384号)以及《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职业培训省级奖补市级配套资金和2020年职业培训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合人社秘〔2019〕175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发放2019年省级职业培训奖补市级配套资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业培训奖补对象职业培训奖补对象的范围为承担人社部门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含技能脱贫培训、下同)、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任务的职业培训机构,奖补对象应具有相应培训资质(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或人社部门同意开展培训的文件为准),资金分配前,因承担人社部门各项补贴性培训违规查证属实的,职业培训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校长被列入不诚信名单的,均不予市级配套奖励,二、资金分配办法2019年我区共获得省级奖补市级配套资金79815元,资金分配按照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员工岗前培训工作效果显著且开展人数达到150人以上的培训机构参与奖补资金分配,计算标准为:奖补资金额度=省级奖补市级配套资金额/机构培训合格总人数×机构培训合格人数,合肥市雅特职业培训学校、合肥市皖华职业培训学校、合肥新航船员职业培训学校因违规开展培训,以上三所学校均不参与2019年省级奖补市级配套资金分配,三、其他要求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技工大省建设的相关规定,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特此通知附件:合肥市蜀山区2019年职业培训省级奖补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附件.xlsxPDF_000.pdfPDF_001.pdfPDF_003.pdf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