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商务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限上商贸企业培育正向激励工作的通知》(南商务〔2022〕114号)文件精神,拟对2022年新增入统限上商贸企业增量贡献率综合得分排名前3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排名前3的县(市、区)给予正向激励,现予以公示如下:新增入统限上商贸企业增量贡献率序号县(市、区)拟下达资金(万元)备注1延平区20综合得分3.08,排名第12武夷山市15综合得分2.00,排名第23政和县10综合得分1.73,排名第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4光泽县30增幅排名第15武夷山市20增幅排名第26建瓯市10增幅排名第3总计105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21日至4月26日,如有异议,可于2023年4月25日前联系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科,联系电话:0599-8854433,传真:8831166通信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云谷商务写字楼4号楼6层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