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各开发区经发局: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机械〔2023〕235号)转发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初审,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推荐汇总表》,并出具初审意见,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初审意见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材料(U盘拷贝,包含盖章版扫描件、word文档、对应申报类别的实景照片和视频)报送我局,联系人及电话:蓝健力5530600、19114620036电子邮箱:nnsjwzgk@163.com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机械〔2023〕235号)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