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中央驻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博士后设站单位: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48号)要求,决定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精心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二、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各设站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三、请各设站单位组织申报工作完成后,于4月30日前将《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我厅,申报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的单位,联系人:王小丰联系电话:0991-3689921电子邮箱:ylwxf@qq.com附件:1.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下载)2.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