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现就切实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评价对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主体分为用人单位(企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统称评价机构),也可作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社会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面向具有黄石户籍或在我市工作、学习的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必须严格按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核形式开展技能等级认定,以“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的形式组织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拟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和等级、申报条件、考场安排、考务工作人员组成、评价方式、评价内容等,需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各评价机构需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价规范,评价机构应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管理,不断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流程,各评价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全过程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