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陕知函〔2023〕72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列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韩城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提交《陕西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对各企业、事业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推荐名单,省知识产权局对各市(区)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列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三、激励机制对列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实施以下激励措施:(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纳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单位将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四、退出机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定同意进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五、管理机制(一)我局在审核申请人申报信息时,(三)列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被移出名单的,三年内不得申报精准管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