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街、协会、企业: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瑞政发〔2021〕40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工贸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瑞政发〔2022〕21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瑞政发〔2023〕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瑞安市商贸发展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1、符合《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瑞政发〔2021〕40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工贸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瑞政发〔2022〕21号)文件规定的政策适用对象,2、房地产企业(项目)、“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均不享受此次政策补贴,二、申报时间及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在2023年4月23日——5月19日登入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政策“直通车”(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三、申报注意事项1、申报对象需对其所申报项目的类别自行归类,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3、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4、同一企业以同一名义(项目)在本市获得财政奖励后又获得最高等次奖励认定的,同一企业获同序列号奖项的按就高原则,同一企业获不同序列多项称号奖励的,本级产业政策对同一企业的同类型奖励出现重合时,6、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瑞政发〔2023〕4号)要求,申请人因资料不符合规定被主管部门退回要求补充的。